央行发布个人开户新规:须提交“非从事经营活动”声明

哈萨克国际通讯社讯)哈萨克斯坦国家银行近日通过一项新规定,要求个人在银行开立账户时,须额外提交一份声明,以确认其身份不属于企业经营主体。

央行发布个人开户新规:须提交“非从事经营活动”声明
Фото: ҚНРА

通俗来说,若个人未采用自雇人士特殊税收制度,且并非公证员、律师、调解员或私人司法执行员,在银行开户时需签字确认自己不从事上述相关活动。

根据新修订的规定,如客户与银行签署的服务合同中未包含相关条款,自然人在开立银行账户时应另行提交声明,并明确表示该账户不会用于经营活动、自雇人士特殊税收制度下的业务,也不会用于公证、律师、司法执行或调解程序等相关活动。

与此同时,从事经营活动的自雇人员,如出租车司机、家教、理发师、设计师及各类自由职业者,则需填写“自雇人员专用账户”的开户申请。此类人员在办理开户手续时,只需向银行提交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开立特殊税收制度账户的申请。

国家银行文件中明确指出,个人(包括公民及血亲同胞身份获得者)如在自雇人士特殊税收制度框架下开展活动并开立现汇账户,除身份证件外,必须向银行提交开立自雇人员专用账户的申请。

该规定将在正式公布十日后生效。

【编译:阿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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