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建言宪法改革:强化国语宪法地位并完善权力制衡机制

哈萨克国际通讯社讯)哈萨克赛福林农业技术大学外语系主任詹努尔·易希娜在接受哈通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有必要从制度与法律层面进一步完善宪法。

Жаннұр Исина
Фото: Жаннұр Исинаның жеке архивінен

—在当前阶段,宪法改革已成为国家政治现代化的核心工具之一。我们可以说,宪法修正案是旨在推动国家政治法律体系转型的制度化步骤。更新后的宪法可被视为一份既与国际宪政主义现代趋势接轨,又致力于保留民族政治法律特色的文件。特别是法治原则、人权与自由优先、国家责任以及价值观导向在宪法文本中得到了清晰体现,-她说。

她认为,国际宪政理论将基本法在国家发展各阶段的修订视为一种自然现象。根据新宪政主义概念,宪法不仅是界定权力结构的法律文件,更是巩固社会核心价值观的政治社会契约。哈萨克斯坦宪法新修订本中关于法治、社会责任、人权优先和民族认同问题的明确,正契合了这一理论方向。

—哈萨克斯坦宪法在保持单一制和总统制管理模式的同时,致力于调节权力分支间的相互作用。在国际实践(如法国、美国、韩国)中,确保总统制或半总统制模式下的权力制衡是核心问题。就哈萨克斯坦而言,限制总统任期为单次任期,被视为确保政治权力制度延续性的积极举措。同时,立法权与行政权之间真正的制衡关系仍需通过政治实践来进一步明确。宪法规范的有效性不在于其形式上的确立,而在于具体的实施机制。从这个意义上说,议会监督机构的独立性与影响力具有特殊意义,-易希娜表示。

易希娜认为,有必要从制度法律角度进一步完善新宪法。因此,她建议将第7条第1款修改为:“在维护宗教自由的同时,严禁极端主义与歧视”。

—第9条的现行版本虽然考虑到了哈萨克斯坦的历史社会现实,但强化国家语言(哈萨克语)的宪法地位问题依然具有紧迫性,-她说道。

此外,她指出,确立库鲁尔泰(议会)的立法功能是一项制度创新。

—然而,如果库鲁尔泰与总统的职权界限不明确,可能会出现‘双重合法性’问题。我建议在第46条中,通过增加监督机制来明确总统解散库鲁尔泰的权力;而在第56条中,应加强库鲁尔泰的监督职能。这些建议的条款修订旨在国家语言使用、人权、教育与科学、经济权利、宗教自由及国家管理领域引入清晰且具备科学依据的规范,-易希娜总结道。

【编译:阿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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