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权利与义务并重 哈萨克斯坦强化“法治与秩序”理念

哈萨克国际通讯社讯)据阿斯塔纳市政府官网消息,“法治与秩序”原则不仅适用于政法领域,也贯穿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旅游业便是其中的重要领域之一。对于旅行者而言,了解自身权利并履行相应义务,是确保旅途安全与舒适的基本前提。《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旅游法》已就相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旅游权利与义务并重 哈萨克斯坦强化“法治与秩序”理念
Фото: gov.kz

根据法律规定,每一位正在筹备或已处于旅行中的游客均享有以下权利:

安全保障与领事保护:在人身或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有权向领事馆、外交代表机构及其他国家机构寻求帮助。

信息获取权:有权了解目的国(地)的法律法规、风俗习惯、宗教传统及圣地分布等准确信息,这是避免违法违规的重要前提。

自由通行权:在遵守目的国(地)相关限制措施的前提下,有权自由进入旅游资源区域。

紧急医疗救助权:在任何情况下,均可获得必要的医疗援助。

损害赔偿权:如旅游服务合同未得到履行,有权依法追究责任并获得物质及精神损失赔偿。

“法治与秩序”原则在保障游客权利的同时,也明确了相应义务。在旅行期间(包括过境停留),游客须履行以下责任:

遵守法律:严格遵守临时停留国(地)的法律法规。

保护环境与遗产:爱护自然环境,保护自然、历史和文化遗产。

遵守管理规定:不违反入境、停留及出境相关规定,以及过境秩序。

个人安全责任:自觉遵守安全规则,对自身安全承担相应责任。

旅游领域中的“法治与秩序”原则体现为权利与义务的相互统一。游客通过依法行事降低法律风险,国家则为其合法权益提供制度性保障。

阿斯塔纳市政府提醒,尊重目的国(地)的法律规范和文化差异,是文明出行的重要体现。在法律框架内开展旅行活动,不仅关乎自身安全,也体现对他人及社会的尊重。

【编译:阿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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