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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更新食品安全监测机制 强化关键指标实时跟踪
(哈萨克国际通讯社讯)哈萨克斯坦政府批准了食品安全状况监测新规程。该决议于2026年1月13日通过,对2010年4月12日第296号政府决议作出修订,旨在完善全国食品安全数据的收集与分析机制。新规自正式公布之日起10个日历日后生效。
根据决议,监测工作严格遵循《农工综合体及农村地区发展国家调节法》要求,主要涵盖以下方向:
- 食品商品生产总量、流通情况及实际库存;
- 社会重要食品商品价格动态。
食品安全状况评估基于四项核心指标:
- 根据商品平衡结果,国内生产对社会重要食品的保障程度;
- 食品生产企业价格指数;
- 社会重要食品商品价格指数;
- 主要食品商品库存规模。
各项指标的计算职责分别由不同国家机关承担。其中,国内生产水平及商品平衡由农工综合体及贸易监管部门确定;价格指标依据官方统计数据形成;库存数据则通过区级和州级地方执行机关收集,覆盖农业企业、农户和农民合作社、粮库及中转站、贸易网点以及地区稳定基金中的产品数量。
监测由授权机关依托国家及地方执行机关数据组织实施,包括实时模式下的数据更新。每年第三季度末前,食品安全监测结果及相关国家电子信息资源须在授权机关官方网站公布。
此项修订进一步强化了对食品生产、流通、库存和价格的系统化监测,有助于及时发现风险、保障市场稳定及居民食品供应安全。
【编译:木合塔尔·木拉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