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宪法日
(哈萨克国际通讯社讯)8月30日是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宪法日。今年,这部团结全国人民的根本大法迎来通过30周年。在独立的哈萨克斯坦历史上,这一天是一个重要的政治和法律里程碑,也是国家民主发展与民族团结的象征。宪法不仅是一份法律文件,更是社会和谐与稳定、国家权力与公民之间相互责任的重要保障。

首部宪法于1993年通过,而现行宪法则是在1995年8月30日通过全民公投而确立的。它奠定了国家的政治与法律基础,明确了国家发展的基本原则,以及公民的权利与自由。现行宪法由9个部分、98条条款构成,涵盖国家权力、公民权利、社会与经济关系。宪法第一条写道:“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将自己确立为民主、世俗、法治和社会国家,国家最宝贵的财富是人以及人的生命、权利和自由。”
哈萨克斯坦人民为了共同的历史命运和维护主权,为了在自己的土地上建设和平的公民社会而通过了宪法。宪法明确指出,权力源于人民,公民权利与自由受到保障,法律和法庭面前人人平等。同时规定,国家语言为哈萨克语,公民身份的实现遵循统一性原则。

自1995年以来,宪法经历了六次修正。1998年的修正案将总统候选人的最低年龄提高至40岁,并取消了65岁的最高年龄限制。议会选举制度也进行了改革,议员开始通过政党名单选举产生。2007年,两院联席会议通过的修正案进一步确立了总统—议会制的单一国家体制。2017年,部分总统权力移交给议会和政府,加强了权力分立与平衡。
最大规模、也是最重要的改革出现在2022年。6月5日,全国举行全民公投,公民投票通过了对宪法33条的56项修正案。核心内容是从“超级总统制”过渡到拥有更强大议会的总统制。改革宣布土地与自然资源属于人民所有;限制总统直系亲属在国家机关和准国家机构担任领导职务;设立独立运作的宪法法院;彻底废除死刑。马吉利斯(议会下院)议员改为混合选举制,参议院(议会上院)总统配额缩减,马吉利斯中的哈萨克斯坦人民大会配额取消。多数选举制重新引入,选民也获得罢免议员的权利。首任总统的特殊地位和特权被废除。

宪法不仅仅是一份法律文件,更是国家与社会之间互信、公民法律文化和民族团结的象征。它确立了权力分立与制衡、公民权利保障以及民主原则,被视为国家长远发展的根本准则。
宪法日是国家法定节日。今年适逢周六,全国人民将享受三天小长假,从8月30日至9月1日连续休息。全国各地将举办各类文化与公众活动,以提升民众的法律意识。
宪法日对所有哈萨克斯坦公民来说意义深远。它象征着对法律的尊重、对国家的信任以及民族的团结。三十年来,《根本法》的发展历程已成为国家法律传统、民主进程和公民权利保障的一面镜子。
据此前报道,30日,国家元首哈斯穆-卓玛尔特·托卡耶夫向全国人民致以宪法日祝贺。
【编译:阿遥】